
把车交到报废场到拿到报废手续大概20天左右,办理报废手续:
1、车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到时候需复印件留挡)、以及要报废的车辆(可以行驶的开去、不能行驶的预约来免费拖车),到当地车管部门定点的废旧汽车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一般回收公司确认机动车解体后,会派人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车主向车管所递交《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办理注销手续,由车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3、如果遇上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购买新车的发票、新车登记证、车辆购置税等,可以领取一定额度的现金补贴。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